閩江防洪工程福州段(四期)上洲排澇泵站回轉式清污機項目(重新招標)
N763501211803090025010補充通知1號
致各投標人:
閩江防洪工程福州段(四期)上洲排澇泵站回轉式清污機項目(重新招標)做如下說明或補充:
1、問“我公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發布的水工金屬結構生產許可證在延續辦理中(已辦完),新的證書還沒有發下來,官網上可以搜索查詢到,并由相關部門提供情況說明(后附),請貴司確認,我公司此情況是否可以參與投標。”
答:“本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的清污裝置的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證書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公章)。清污裝置的生產許可證在延續辦理中的,應附相關部門提供情況說明,未附相關部門提供情況說明的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按否決投標處理。”
2、請各投標人及時到福建省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fjsslztb.4008705191.com/index.html)下載財審后的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并按此編制投標文件,否則自行承擔后果。
說明:本補充通知與招標文件等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招 標 人:閩侯縣南通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04日